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更多>>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能力验证不符合实验室认可规则文件的要求
    发布日期:2016-08-16      浏览次数:731

    序号

    不符合描述

    不符合条款号

    备注

    1

    该实验室在认可的电气领域电学试验子领域(温升)及性能测试子领域(低温)过去3年未参加过能力验证活动,不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和CNAS-AL07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的要求。 

    CNAS-RL02:2010 4.2.4

    缺部分领域能力验证满意结果

    2

    三年来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未覆盖电学领域中性能测试子领域。

    3

    实验室未能提供2014年度材料试验子领域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4

    实验室未提供2013年度食品相关领域能力验证报告。

    5

    金属制品的机械性能检测,2012年、2013年未参加过能力验证活动,不满足CNAS-RL022010《能力验证规则》、CNAS-AL072011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对该类项目的子领域、频次的要求。

    6

    2011 年以来仅参加化学领域能力验证 2 次,均为金属材料中元素分析,且参加试验的人员金雁已离职,目前化学实验室人员均未参加过能力验证; 2011 年以来仅参加电气领域能力验证 1 次,近 3 年还未参加能力验证。

    7

    实验室未能提供出电学(电压、电阻)、热学(玻璃液体温度计)、硬度、容量和工程参量(平晶)领域参加能力验证的证据。

    8

    实验室未提供电磁领域直流、交流电压子领域参加能力验证的证据。

    9

    2014年能力验证计划缺少羽绒、鞋类领域的内容、内部监控方式缺留样再测的内容。 

    10

    实验室未能提供本认可周期内参加CNAS组织的“瓦楞纸板耐破强度能力验证计划”的相关记录。 

    11

    该实验室认可的电气领域性能试验子领域(高低温)未参加过能力验证活动,不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和CNAS-AL07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的要求。

    12

    实验室未能提供石油及相关产品化学分析和物理性能子领域、食品中毒素和建材检测领域能力验证的记录。

    13

    实验室二年来未参加性能测试子领域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活动。

    14

    实验室没有参加申请认可的高分子及复合材料物理性能检测子领域(塑料密度)的能力验证活动。

    15

    实验室在本次认可周期内仅于2014年参加了耐水色牢度和耐洗色牢度的测量审核,不满足CNAS-RL022010《能力验证规则》的频次要求。

    16

    实验室近三年未对压力表、温度计、热电偶等三个项目进行能力验证。

    17

    实验室在上一个认可周期内的2011年及2013年参加了食品微生物领域的测量审核活动,结果满意。2012年未参加相应领域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活动,不符合每年1次的要求。

    18

    实验室2011年至今未参加纺织品化学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活动,不能达到AL07规定的1/1年的频次要求。

    19

    实验室认可的陶瓷领域未按CNAS能力验证规则要求的频次参加能力验证。

    20

    实验室提供的能力验证经历中缺少“热学”(温度计 热电偶子领域)领域、“几何量校准专业的端度子领域”、“电磁校准专业直流\交流电压子领域”、电阻子领域、“力学校准专业的转速、扭矩子领域”、“2013年度食品药残子领域”,“陶瓷有害元素的分析”、“电气的结构判定与性能测试子领域”等,不能满足CNAS-AL07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频次的要求。

    21

    实验室参加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不能有效覆盖电气检测中性能子领域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的相关要求。

    22

    申请扩项的校准项目“光照度计”不能提供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据。

    23

    食品室2013年度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未覆盖食品营养成分、药物残留及微生物子领域;电器检验室未参加最近一年材料试验和最近两年结构判定子领域的能力验证,不能满足“能力验证频次表”的要求。

    24

    实验室提供不出近三年来参加玩具化学安全可迁移元素检测子领域能力验证记录。

    25

    实验室2013年未参加食品中营养成分、重金属、添加剂、药物残留、毒素等领域的能力验证活动。

    26

    实验室近三年未参加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化学分析检测子领域能力验证。

    27

    实验室不能提供食品中农药残留领域的能力验证材料。

    28

    近三年,实验室已参加的能力验证参数未能覆盖涂料、水泥检测领域。

    29

    2011-2013年未参加食品领域毒素子领域的能力验证。

    30

    实验室2013年油液检测没有参加化学子领域的能力验证计划,不能满足能力验证规则要求。

     

    深圳市臻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13312914188
    传真:0755-33281306
    邮箱:ydq15888@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沙路57号荔景商务C座3楼
    扫一扫,关注我们 深圳市臻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3 -2018 深圳市臻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粤ICP备18134679号  技术支持:汇网在线